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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维护包含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数据稳定且合格传输、设备耗材、配件、试剂供应等;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江南体育平台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规定,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领域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方式:线下获取(申请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代理机构领取。)
1.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将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