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污泥运输、处置等费用,确保我市污泥有效、稳定、资源化处置利用,避免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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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线、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地址:霸州市迎宾道联系方式:曹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层联系方式:王燕琴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燕琴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