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陕政发〔2017〕27号)、《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6〕34号)及《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6〕51号)要求,需制定汉中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为贯彻落实规划编制任务、切实推进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土壤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自然资源,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建设美丽汉中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十三五”是我市发展的新起点,全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势头不会减缓,这一期间将是我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交错期,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面临严峻挑战。在长期的农业发展、矿产开采、加工等进程中累积形成的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问题近年来逐渐显现。土壤污染治理周期长、成本高,需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必须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因此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十分必要,规划编制对改善土壤环境质JN江南·体育下载量、降低土壤污染危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与修复,逐步减少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土壤环境保障。
该规划作为《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专项规划,是全市细化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任务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规划编制旨在针对土壤污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确定治理修复目标,针对重点区域的土壤治理修复任务进行安排,并筛选一批治理修复项目,建立项目库。规划将成为指导区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的科学依据,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设,也是实现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目标的有效保障,同时为我市向中省提供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提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主席令第九号);
(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汉政发〔2016〕1号);
(6)《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汉政发〔2012〕27号)
(7)《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6〕34号)
(8)《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7〕51号)
(10)《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陕政发〔2017〕27号);
(11)《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令46号,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1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42号,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7)《石油类污染场地勘查与修复技术规范》(陕建发〔2017〕6号)。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聚焦习“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我市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突出重点区域、分类分级治理为主要原则,围绕我市土壤污染现状,明确治理修复规划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我市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防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污染地块范围,以期实现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以国家“土十条”和省“土十条”确定的评估考核目标指标为刚性依据,结合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条款要求,确定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目标。土壤环境质量及土壤污染地块现状尚待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结束后才能得出,因此,现阶段依据现有掌握数据确定土壤污染现状,并以此确定规划目标和治理修复任务。
围绕我市土壤污染现状,全面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同时,应以我市确定的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修复项目为重点。以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敏感区等为重点区域或重点控制单元,针对重金属污染、油泥等有机污染土壤类型,有针对性地确定规划任务,实现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复杂,治理周期长、见效慢,以提高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的,应按照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类型、污染和风险程度等,提出分类分级治理修复措施,特别是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的污染地块应作为重点,优先开展治理与修复。
我市根据省厅对重点区域和治理修复工作方向的定位,对超标区域、问题区域、治理修复项目等积极开展工作,加强于省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环保、国土、农业、住建等有关部门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方面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投入力度,共同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规划范围为汉中市行政区范围,包括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略阳、宁强、镇巴、留坝、佛坪11个区县面积为2.72万km2。
具体空间范围主要包括土壤污染超标区、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所在区域,以及土壤重点污染源(工矿企业、工业园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场、固废堆存场、危废处置场等)周边区域等。
规划时限为2017-2020年。2016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所用土壤环境质量以环保部和陕西省环保厅的反馈以及年度监测数据为依据。其他数据依据污染源统计、污染地块调查等。
以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地块为治理修复重点,合理安排治理修复任务,建立动态更新的市级项目库。
根据省“土十条”评估考核规定,以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定规划目标指标如下:
(2)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以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解决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问题为导向,重在落实好国家、省、市“土十条”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完成评估考核指标,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针对重点区域实施差别化、科学化的治理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规划任务。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可行性,分类分级筛选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技术路线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技术路线汉中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汉中市地处中国版图地理几何中心,属中国西南地区,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北界秦岭主脊,与陕西省宝鸡市、西安市为邻,南界大巴山主脊,与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毗连,东与陕西省安康市相接,西与甘肃省陇南市接壤。东经105°3050~108°1645,北纬32°0854~33°5316。最大直线)地形地貌
汉中市境北部秦岭势如屏障,最高峰在洋县昏人坪梁顶,海拔3071米。汉中市最低处在西乡县茶镇南沟口,海拔371.2米。汉江横穿盆地中部形成冲积平原,汉中盆地东西长116公里,南北宽约5~30公里,汉台区附近最宽为25~30公里;汉江支流牧马河与泾洋河在西乡县城东北汇合,形成冲积性宽谷坝子,名为西乡盆地。汉中盆地海拔在500米上下,而秦巴山体高出汉中盆地500~2500米。地貌类型多样,但以山地为主,占总土地面积的75.2%(其中低山占18.2%,高中山占57.0%),丘陵占14.6%,平坝占10.2%。
汉中属于亚热带气候区,北有秦岭屏障,寒流不易侵入,气候温和湿润。区内气温的地理分布,主要受制于地形。年均气温14℃。西部略低于东部,南北山区低于平坝和丘陵。海拔600米以下的平坝地区年均气温在14.2~14.6℃;一般海拔1000米以上的地区年均气温低于12℃;西嘉陵江河谷年均气温高于13℃。本区南北承接水汽不等,降水量分布悬殊,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00~1700mm之间。其中南部米仓山最为丰富。
汉中市的河流均属长江流域,在水系组成上,主要是东西横贯的汉江水系和南北纵穿的嘉陵江水系。汉江,又名汉水,古称沔水,是长江最大的支流。汉中市位于汉江上游。汉中市境内汉江干流长277.8公里,占汉江全长1532公里的18.1%,流域面积19692平方公里。嘉陵江水系分布在汉中市的西部和南部。嘉陵江干流由北向南,纵穿略阳、宁强两县的西部山地,为过境大河。境内流程141.7公里,流域狭长,西宽东窄。市境内属嘉陵江水系的大小河流共192条,流域面积7554平方公里。
明显的垂直地带性分布,区域性分布各具特色。全市土壤垂直分布按照黄褐土、黄棕壤、棕壤构成,其中秦岭南坡特有暗棕壤、灰土和高山草甸土,盆地平原区主要是在冲积物上发育的黄棕壤、潮土和新积土,目前已发展成为各种类型的水稻土,土壤质地变化较大,一般远河流漫滩多泥质,近河漫滩多砂砾。秦岭丘陵区主体为汉江第三、四阶地侵蚀而成的黄褐土丘陵,母质为第四纪红棕色粘土,多为淹育性水稻土。巴山丘陵地区,坡地多为富含石英沙粒的沙黄泡土、灰沙黄泡土和发育微弱的黄棕壤,沟谷区域多为潜育性水稻土。秦巴山地多为砂黄泡土、砂泡土、砂黑泡土、灰色石灰土和紫色土.
汉中市设全市辖汉台、南郑、城固、勉县、洋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1个县区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下辖152个镇、24个街道办事处,264个城镇社区,1948个村委会。
汉中市户籍总人口384.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0.05万人。常住人口344.63万人,出生率9.98‰,死亡率为7.26‰,自然增长率2.72‰。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56.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7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95.03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455.72亿元,增长9.1%;人均生产总值33597元。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364.2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值1145.07亿元。
根据《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面积13.14万亩;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面积为499.52万亩;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2万亩;规划期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9.21万亩,义务量9万亩。交通设施建设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水运建设,规划期间安排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3.01万亩。水利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汉台区水利设施建设和洋县引酉二期干线及七条支渠工程以及其他水库、水渠和河道整治项目。安排用地0.39万亩。安排能源建设项目用地1.01万亩。
我市结构调整成效明显,非公有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1.5%,粮油生产实现十二连丰,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明显,十大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速推进,猪、药、茶、菜等特色优势主农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60%,航空装备制造、新材料、数控机床、节能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部工业产值的20%。民间资本投资活跃占比高出全省七个百分点。全域旅游,引领服务业快速发展,“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品牌影响持续扩大,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旅游文化节等系列特色活动享誉全国。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14%:38%,二产提高近5%个百分点。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汉中市位于秦岭构造山带域扬子板块两大构造单元的接合部,是中国西部有利成矿带之一,是陕西省重要的矿产富集区。已发现的90种矿产中,探明储量的有60多种,具有中型以上规模的有35种,潜在经济价值约1568亿元。境内略阳、勉县、宁强三县交界处的“金三角”地带,被李四光先生誉为“中国的乌拉尔”,是全国五大黄金生产基地之一。铁、锰、镍、钛、锌、磷、蛇纹岩、大理石、石膏、石棉等矿产储量分别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具有巨大的开发价值。
根据省厅的数据反馈以及我市常规监测,大致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特征。
“十二五”期间我市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全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和省站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其中,2011年监测污染场地 2个,布设点位14个;2012年监测基本农田3个,布设点位15个;2013年监测蔬菜种植基地3 个,布设点位15个; 2014年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个,布设点位10个;2015年监测3个一定规模养殖场周边土壤,布设点位15个。共监测13项污染指标,其中必测项目12项,选测项目1项。同时,我市每年还对3个国控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其中每个村庄布设3-5个土壤监测点位。
依据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以纳入我市农用地土壤详查范围的重点行业和污染源为基础,确定土壤重点污染源。我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及污染源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的采选和冶炼、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金属制品等行业的工业污染源和以上述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以及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工业固废渣场等。
土壤作为所有废弃物的最终受纳场所,其污染来源广泛,土壤污染源的废水、废气排放及固体废弃物可通过水系或灌区、大气沉降、降水形成地表径流等途径污染土壤环境。工矿企业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使水系和农田受到污染,特别是利用污水灌溉会使灌区土壤受到污染;具有废气排放源的工业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废和医废处理处置场(焚烧方式)、生活垃圾焚烧场等主要通过大气扩散、沉降方式污染周边土壤;固废堆放场、尾矿库、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其污染物可通过大气扩散、沉降影响土壤环境,更为重要的途径是固废和垃圾在堆存和处置过程中经由降水冲刷、淋滤等导致土壤污染。因此,对土壤污染源而言,其废气、废水、固废排放或堆存对其周边环境均存在潜在土壤污染。我市重点污染源主要分布在矿产集中的地方。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汉中市2017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汉土壤办函[2017]4号),确定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19家,行业类型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危废处置等。
我市主要工业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医药制造业。矿山采选企业在我市的略阳县、宁强县和勉县等县区均有分布其中铅锌矿采选企业数量多,与土壤污染相关的污染物排放主要为铅、镉、汞、砷、铬、锌以及钒、锰、锑、铊等重金属。
全市与土壤污染相关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采选、冶炼企业的尾矿库(渣场)约74个,分布在7个区县,其中:略阳县37座,宁强县15座,西乡县11座,南郑区3座,勉县3座,洋县3座,留坝县和镇巴县各一座。按采选类别分,属于铁矿采选尾矿库49座,选金尾矿库11座,铅锌选厂尾矿库6座,铜选厂尾矿库3座,镍、磷、银和石棉选厂尾矿库各一座,渣库1座。尾矿库和渣场除扬散造成周边土壤污染外,更主要的途径是通过降雨冲刷形成地表产流造成土壤污染,其污染物主要与尾渣和渗滤液成分有关。从上述类型分析,我市主要潜在土壤污染为重金属类污染。
利用国家和陕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成果,由国家层面依据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已有调查数据,按照统一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确定了汉中市土壤污染超标点位及点位超标区。点位超标区主要分布在我市的略阳县、勉县、宁强县、西乡县、镇巴县。
依据媒体报道、文献、信访投诉、已有监测等途径进行收集整理,汉中市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主要集中在我市的略阳县、城固县、勉县。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形成的主要为原因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机械制造企业等污染物排放造成周边土壤污染;历史遗留的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及已关闭停产的电镀、表面处理企业等造成的土壤污染;历史污灌区及企业污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造成的土壤污染。具体见表3.3-2。
镍矿、金矿等采选企业镉污染;历史遗留硫铁矿尾渣堆存、污水灌溉等造成土壤污染
根据国家《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建立重点行业污染地块名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环固函[2017]789号有关规定,我市目前正在开展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工作。就目前掌握的上报情况初步统计,我市疑似污染地块13个,其中,汉台区1个、南郑区1个、城固县5个、西乡县1个、洋县1个、勉县1个、略阳县1个、宁强县1个、留坝1个。
从现有掌握的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分析,综合全市目前土壤污染超标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及疑似污染地块初步统计分析可见,汉中市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我市土壤点位超标主要分布在勉县、略阳、城固。土壤污染类型主要为重金属污染。
结合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及土壤污染现状,分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面临的形势。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首要环节是做好调查、确定范围、找准问题,才能使治理修复具有针对性,往往调查经费占治理修复经费的20-30%,甚至更高。土壤是复杂的、多相的高度不均匀的环境介质,污染物质通过大气、水体等途径污染土壤,土壤又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迁移转化等作用使土壤污染重新分布。目前已有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数据仅能表明点位超标情况,其调查精度仍然难以说明土壤污染现状,特别是要以此为依据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范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以往的调查成果都无法确定土壤污染地块的精确范围和面积,也难以作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支撑和基础。
土壤污染防治重在防控。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问题区、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和在产土壤污染企业均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同时,随着金属矿山采选冶炼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压力。
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意识的提高,土壤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土壤重点污染源分布分散,加之城镇人口增加、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大,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就全国层面总体而言,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尚显薄弱。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及自然条件的不同,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工艺要求也不同。现有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不成熟,物理治理方法花费巨大,化学修复方法容易引起土壤质量下降,生物修复方法耗时太长。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还处在试验阶段,成熟案例也很少。因此,针对我市重金属污染及有机污染等需进行技术试点,开发适用于汉中市不同区域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
以现有已掌握的土壤污染数据、近年来公众投诉的土壤污染问题、曾发生土壤污染事件的区域、科技文献及经当地调查监测反映的土壤污染为线索,在这些土壤超标区、问题区范围内选取典型场地或地块作为治理修复重点区域。
以关系农产品生产安全的农产品产量、质量要求高的粮食、水果、蔬菜种植集中的农产品主产区,土壤污染可能对农产品产量品质及人体健康的影响范围较大,是土壤污染高敏感区。另外饮用水源地的土壤污染可能引起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因此,饮用水源地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也是土壤污染高敏感区。
重污染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内部及其周边区域的土壤因企业排污影响容易受到污染,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威胁人居环境安全。因此,石油开采、有色金属采选、黑色金属采选、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试剂助剂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制品业等重点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以及以这些污染源为主导的工业园区、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为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域。除此之外,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大型工业固废堆存场、危险废物处置场也是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域。
综合现有土壤污染超标区、问题区、污染地块分布情况,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略阳县、城固县、勉县,
汉中市土壤污染高敏感区包括农产品、水果、蔬菜主产区和所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汉中市土壤污染高风险区以土壤重点行业重污染工业污染源、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集聚区、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以及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大型工业废渣堆存场等为主,另外,有色采选及冶炼、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再生铅、皮革加工、铬盐生产、聚氯乙烯(电石法)生产、电镀加工、硫酸生产(硫铁矿)等涉重行业企业。
重点工业污染源以汉土壤办函〔2017〕4号“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7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19家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首批土壤环境监管的重点。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分布见表4.2-2,图4.2-2。
除在产企业外,还应将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已停产关闭搬迁的企业用地及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企业用地、尾矿库、固废堆场等纳入土壤污染高风险区。
基于目前掌握数据尚不足以作为开展治理修复基础和依据的现实情况,加之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2018年底、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2020年底才能完成,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就需采用边调查、边治理,调查落实一块、治理一块的思路。对于受污染土壤,须经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后,才能根据土壤污染程度、污染类型作为分类施策的依据。因此,在全市土壤详查进行的同时,目前可针对汉中现有数据呈现的土壤污染超标区、土壤污染问题区、重点工业园区和污染源周边等重点区域,选取典型场地或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
我市的勉县、城固县,可设立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污染或潜在污染集中、土壤污染风险较高区县,可以实施主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以目前环保、国土、农业三部门已有调查数据发现的土壤点位超标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所在区域覆盖的农用地、农业部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或农产品调查中发现的土壤(或农产品)超标区、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周边的农用地,以及农产品产量大、土壤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农产品主产区、园地和蔬菜生产基地等为依据,确定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的重点区域。各县(区)掌握的前期已做过调查监测、已反映存在土壤污染问题的农用地也将逐步纳入调查的重点区域。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安排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有序开展污染调查。
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执行HJ/T166 等相关技术规定要求,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常规指标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有机指标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以及周边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特征指标。
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与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处置、印染、煤化工、垃圾填埋场、尾矿库等)所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独立工矿企业内部及周边区域,应逐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特别是针对列入“汉中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19家企业,由企业每年对其用地土壤环境和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污染监测。
结合“土十条”中的“建立重点行业疑似污染地块名录”考核任务,在各县(区)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工作基础上,针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确定是污染地块后,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土壤调查监测工作可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等技术规定进行点位布设、监测指标设定、采样和分析测试等,监测对象主要为土壤,必要时也应包括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初步调查监测项目应根据前期已掌握信息确定,详细调查监测项目包括初步调查确定的场地特征污染物和场地特征参数等。
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均应进行土壤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可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均在征求意见中,以标准发布正式稿为准)等标准,对调查监测结果进行评估,确定调查区域或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作为后续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依据。
土壤污染防治强调预防、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并不是所有的土壤污染问题都需要通过末端的治理修复来解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类型包括两大类:
土壤重度污染的农用地,须严格管控耕地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重度污染农用地面积较大的县(区),或其农用地土壤污染存在威胁地下水及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的,可以县(区)为主体设立“制定××县(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项目。针对汉中市重度污染耕地分布的集中区域,制定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为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必须对污染的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设置可考虑几种情况:
①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方案。
②对已经收回的、特别是责任主体灭失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方案。
③对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控区域。
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我市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按照“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综合集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实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我市的略阳、勉县、宁强等地的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行业生产历史长,存在为数众多的铅锌矿区、金矿区、钒锰矿区等(包含历史矿区),由于过去粗放式开采、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可能形成区域性土壤污染,加之这些矿区也是尾矿库、工业废渣堆存场的集中分布区,土壤污染在这些区域比较集中、问题也比较突出。
土壤污染背景:青羊驿矿区作为汉中地区重要黄金出产区域,在90年代形成了“淘金热”,周边群众大肆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落后工艺,建设一批小型选金企业,进行黄金提取。由于矿区生产历史较为久远,详实基础资料已经无法获得,通过现场走访和调研,青羊驿矿区有历史记载的9家小型炼金企业坊修建有浸泡池,可能采用“混汞+氰化”等方法提取黄金,当时管理措施不到位,选矿企业生产活动不规范,随意倾倒废渣,并将选矿废渣均直接露天堆存于矿区场地内,遗留历史废渣未及时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置。由于露天堆存于矿区场地的废渣无任何防护措施,长期雨水冲刷淋溶使废渣中有害物质随雨水迁移进入附近沟道,污染沟道土壤,废渣堆场下层及周边土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项目地点:青羊驿矿区位于陕西省勉县新铺镇龙王庙村阳安铁路南(原汉平油库,属“三线”建设时期的储备油库,现已废弃),距新铺镇集镇3.5km,距县城25km。
项目内容:项目一期主要完成项目前期,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补充调查、废渣清运与水泥窑焚烧、场地轻度污染和轻微污染地块的土壤进行植物修复治理约12986.5m2。项目二期主要完成场地重度、中度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采用客土换土法,将污染土壤开挖后换上未被污染的新土,对换出的污染土壤交由水泥厂当做原料利用。二期工程重度污染土壤治理面积32265.6m2,中度污染土壤治理面积5390.4m2。
土壤污染背景: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勉县厂区已形成年产电锌20 万吨,电铅6.5万吨,工业硫酸40万吨的生产能力。作为汉中市最大的涉重金属企业,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较先进,污染治理设施水平较高,重金属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但由于重金属污染物具有富集效应,企业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大气中的重金属经过自然沉降和降水进入土壤,导致企业周边土壤污染,部分区域土壤中重金属超标,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项目地点: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汉中市勉县镇川镇茅草梁村,是集采矿、选矿、冶炼、科研、设计和国内外贸易为一体的国有控股现代化企业。
项目内容:汉江流域10公里范围内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周边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包括13亩污染土壤修复试验和1000亩土壤修复的示范工程。
将汉中锌业公司生产区东北侧墓下村13亩区域土壤污染较重的土地作为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基地,选取不同种类重金属富集植物及不同条件开展修复试验,经过8个月的试验确定适合当地的植物修复方案。
在以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沿汉江流域10km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示范推广,对于汉中锌业公司及周边1km范围内的区域,采用富集植物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1000 亩。
土壤污染背景:西乡县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上游的城关镇十里村六组至九组有猛泥(渣)堆一处,沿牧马河堆放有历史遗留锰泥(渣)3万余方,堆放场占地30亩左右。堆放场表层严重,沿河堆放断面常年经河水冲刷,已经造成沿河坍塌扩散的现象。堆场表面试种的油菜花已经出现低矮枯黄的现象。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关镇,沿牧马河北岸呈带状分布,东西长约6000米,南北宽约600米。
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法包括工程治理、植物修复法、微生物修复法和物理化学治理方法等。
土壤污染背景:乡县亨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期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忽视,导致了弃渣乱堆乱放,约28000m3的弃渣长期堆置于厂区内。主要危害如下:①弃渣中含有一定量的铬、镉、铜、铅、锌、铁等重金属物质,渣堆雨天经过雨水冲刷淋溶使渣中重金属随雨水流失进入附近农灌渠中,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②弃渣堆放场地大多未进行硬化,渣堆直接与土壤接触,重金属的迁移导致土壤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项目地点:位于西乡县沙河镇沙河社区,处于牧马河支流沙河右岸,距离沙河直线m。
项目内容:①新建库容量为30000m3的弃渣填埋场一座;②将厂区外道路旁以及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约22000m3弃渣及地表剥离土壤清运至填埋场安全处置;③将厂房内堆放的约弃渣量约6000m3弃渣清运至填埋场安全处置,并完成填埋场后续封场等工程。
土壤污染背景:乡县亨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期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忽视,导致了弃渣乱堆乱放,约28000m3的弃渣长期堆置于厂区内。主要危害如下:①弃渣中含有一定量的铬、镉、铜、铅、锌、铁等重金属物质,渣堆雨天经过雨水冲刷淋溶使渣中重金属随雨水流失进入附近农灌渠中,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②弃渣堆放场地大多未进行硬化,渣堆直接与土壤接触,重金属的迁移导致土壤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项目地点:位于西乡县沙河镇沙河社区,处于牧马河支流沙河右岸,距离沙河直线m。
项目内容:二期工程主要是对一期工程实施后的迹地进行治理,根据初步调查,厂区内表层土壤存在污染情况,需对西乡县沙河镇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进行治理,对于轻微污染、轻度污染的地块土壤,采用植物提取法进行修复治理;对存在中度污染的地块土壤,采用客土换土法进行修复治理。
土壤污染背景:宁强县东皇沟铅锌矿始建于1984年,早期以开采铅锌矿为主,1989年建成日处理60吨原矿石选厂,2000年及改扩建为日处理100吨原矿石,2005年于东皇沟乡马龙岩村一组曹家沟建成库容量为10.44万吨的尾矿库,服务年限5年。2010后该企业倒闭,因以前在生产过程中组织管理不善,大量铅锌矿采选废渣在矿区内散乱堆放,尤其是东皇沟河河堤堆放的含铅锌浮选尾泥长期受雨水冲刷,对土壤及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倒闭后,这些弃渣更是无人看管,导致弃渣中的铅、锌、镉等重金属污染物对矿山及周边地表水、土壤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对何家营锰矿选矿及其堆放在河道上的锰矿渣进行清运与运输工程,将其搬迁至朱家垭村阳安二线弃渣场(原汉平油库)堆存,清运量约为1万m3;对东皇沟铅锌矿厂区外道路边以及其堆放在东皇沟河提上、明洋锌业铅锌矿选厂及其堆放在河道上的铅锌浮选尾泥进行清运,将其搬迁至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火地沟尾矿库堆存,清运量约为4.3万m3。
采用换土法对何家营锰矿选矿堆放锰矿渣的大转弯处和河道上的受污染土壤移去,换上未被污染的新土,对换出的土壤一并送入渣场妥善堆存;采用换土法对东皇沟铅锌矿厂堆放铅锌浮选尾泥的选厂区和道路边以及东皇沟河提上、对明洋锌业铅锌矿选厂堆放铅锌浮选尾泥的厂区内和河道上的受污染土壤进行新土置换,换上未被污染的新土,对换出的土壤送入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火地沟尾矿库妥善堆存。总修复面积为10855.26m2,约16.3亩。
土壤污染背景:大茅坪矿区的开采带来的尾矿渣的乱堆乱放直接导致了河水在流经矿区后使水质下降。大茅坪矿的开采对河水质量起到了主要的污染作用,矿渣的乱堆乱放,侵占了河道,河床沉积了大量的矿石粉末,造成了河水水质下降。
项目地点:位于宁强县西南部的广坪镇大茅坪村,属秦岭与巴山交汇地带,山间纵谷比较发育,沟切割较深,区内2条河流穿过,为宁强县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
项目内容:矿渣整治工程、坑涌废水处理工程、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等。
在化工类污染、重金属污染及复合型污染等问题突出的地区,继续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以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已经收回的上述企业用地;责任主体灭失的上述企业用地的污染场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设置治理修复项目,制定治理修复方案,开展治理修复工程。
对2016年、2017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开展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验收。加强后续治理修复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制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内部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管计划,规划设置土壤监测点位,统一监测频次,提升基层环保部门土壤重金属、有机指标监测及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
围绕土壤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技术,建设相应的研发基地、技术试点基地和重点实验室。
按照“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陕西省环保厅、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卫计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成立陕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陕环发[2017]21号)以及《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6〕34号)要求,持续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通过工作配合、措施配套,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保部《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相关配套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管理工作主流程。
根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需要,根据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指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性文件,以指导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强治理修复项目的综合协调,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地。
围绕土壤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自身科研优势,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监测、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根据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情况,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加大推广应用,支撑全市土壤修复产业做大做强。
农用地治理与修复项目以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以及地方政府合作;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按“责任单位为主、多元融资辅助”的方式筹措资金,对于公益性较强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污染地块治理,可以通过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予以筹措。鼓励和引导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制,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督查制度,分年度对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由政府督查部门监督各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我市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治理等数据信息进行动态更新,有序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作的开展。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力度,普及全民土壤环境保护知识,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公众、新闻媒体、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监督;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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