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承包某外资工程项目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费有三种可调:材料1占20%,材料2占15%,材料3占15%.价格指数见表1A424033.
(2)如果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发包人最迟应在何时之前结算?
(3)如发包人按期不结算,发包人从何时起应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如果结算,承包人何时之前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
竣工结算的原则是:完工、验收后结算;依法结算;实事求是结算;依据合同结算;结算依据要充分。
(2)如果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发包人应在56天以后,即8月25日之前结算。江南体育平台这56天是:提交竣工结算资料28天,发包人审查28天。
(3)如发包人不按期结算,从8月26日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如果结算,承包人应在14天内即9月8日前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