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开展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人头攒动,随即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核查,核载5人的车辆塞进去了13人。执勤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车辆的后座都被拆除,里面放满了小“马札”。据驾驶人交代,车上人员均为工地务工人员,准备下班回家,因图一时方便,便抱着侥幸心理“挤一挤”,不料在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随即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将超员人员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进行记十二分,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在此呼吁广大驾乘人员不要因为节约成本或贪图方便而忽视交通安全,请为自己的生命安江南体育平台全负责,自觉和拒乘超员车。
1月4日14时4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民警随即将其拦停。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浓浓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该驾驶人还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400的处罚。
“祸患常积于忽微”,如此拿自己和他人生命当儿戏,漠视危险驾驶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观念,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2022年11月27日17时56分许,杨某怀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沿聊城市茌平区杨清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菜屯中心小学门口处时,与同向行驶的行人李某昌相撞,造成李某昌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怀驾车逃逸。
经调查,杨某怀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观察不当、操作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起全部作用。杨某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昌对事故不负责任。2023年11月16日,杨某怀因交通肇事罪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2023年12月4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杨某怀作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